固定总价合同里,范围一旦变化,增减项不能按“原总价÷原工作量”简单折算,而要先区分变化属于替换、追加还是删减,再用合同里约定的单价口径计算。否则样本阶段看着合理的单价,规模化后会因为边际成本不同而失真。
固定总价通常对应一组明确的工作范围,例如账户搭建、关键词整理、创意撰写、投放监控和阶段性报告。范围变化时,先判断新增内容是否落在原边界内。若原合同写的是“负责账户日常优化”,新增一条独立产品线的小账户,通常属于追加;若只是把原有关键词替换成同数量的新词,多数情况下属于替换,不必然产生增项。
这一步的实际动作是:把变化项逐条标注为“替换、追加、删减”三类,再对照合同附件中的工作清单。标注结果会直接决定后续是按单价补差,还是只做内部调整、不调整总价。
替换项看的是差额,不是全额。假设原合同包含100个关键词的整理与投放,现替换其中20个,若合同约定单个关键词处理单价为固定值,那么增项只计算新旧处理成本的差额,而不是重新计一遍20个词的全价。追加项看的是增量单价,删减项则要判断该部分是否属于可分离工作。
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增量单价,就需要在变化发生前补一份书面确认,把单价、数量和生效时间写清楚。没有这一步,事后按比例倒推往往会产生争议。
假设一个小账户在样本阶段新增10个关键词,服务方按每个词固定单价补收,双方都觉得合理。但当同一账户追加到200个词时,如果仍然套用同一个单价,就可能忽略批量处理带来的边际变化:词量增加后,分组、否词、预算分配和监控频率都会变化,单个词的实际处理成本不再与样本阶段相同。
这个反例说明:固定单价只在“新增规模与原样本接近、工作方式不变”的条件下成立。一旦新增量跨过某个执行档位,比如从人工逐条处理变成需要分组批量管理,原单价就不能直接照搬。此时应重新确认工作量口径,而不是继续按样本单价线性累加。
范围变化时,先出一份简短确认单,写明变化类型、数量、单价、是否影响原交付时间和总价。确认单签署后再执行,避免先做后算。执行完成后,把实际发生的增减项与确认单逐条核对,作为下一次预算调整的依据。若核对发现某项成本无法分离,就把它归入固定总价覆盖范围,不再单列增项。
这样处理的结果是:下一次范围变化时,双方能直接引用已确认的单价和分类规则,而不必重新争论样本单价是否适用。